近期,华安县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县区,成功入选全国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名单。
华安县具体谋划了13个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其中,华安县检察院绿碳司法保护工作融入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这一举措属于全国首创!
华安县检察院绿碳司法保护工作,以建设漳州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华安)基地为抓手,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漳州市检察院和华安县委的大力支持下,由华安县检察院具体实施推动,立足华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继张家界之后第二个以县域命名的国家森林公园、全县森林覆盖率72.33%的县域实际,打造集绿碳司法保护实践推介、碳汇资源交易演示、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实践基地,探索构建“检察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助力“绿盈乡村”建设新模式,标志着华安推动乡村振兴又迈出了新的关键一步。
近日,华安县检察院与华安县乡村振兴局会签《绿碳检察保护助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我管促都管,绿碳司法与乡村振兴互融互通,发挥强大合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地落实。
三方联动,共赢再提质,全力解决乡村环境治理顽疾:
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三方联动。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协调机制,严惩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破坏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环境治理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监管、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位一体,修复再提档,全面保障乡村生态系统稳定性:
推动建立健全生态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补植复绿“实地修复”、绿色公益宣传“人文修复”、缴纳修复资金和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三位一体全面修复,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古树名木等。2020年,推动设立的华安县生态修复资金专门账户,如今已然成为“保碳、复碳、增碳”的“碳汇补偿”专门账户。
三员发力,都管再增效,全民营造美丽乡村宜居氛围:
聘请村干部、乡贤等担任乡村绿碳公益司法保护观护员,提供案件线索、专业咨询、参加听证、圆桌磋商、宣传引导等方面协助,引导观护员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员+宣传员”优势作用和基层力量,发动全社会关注、参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漳州市检察院和华安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华安县检察院绿碳司法保护工作融入农综改项目,提振了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乡村振兴、保护绿碳的信心和决心。
华安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贯彻意见,深化落实漳州市检察院在“质量建设·彰显品质年”活动中提出的“着力守护生态高颜值,在山区设立绿碳基地,助推绿色经济发展”部署要求,以及华安县委提出的“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擦亮华安绿色生态的鲜明底色”部署要求,运用“检察+”推动绿碳司法保护各项机制任务走深走实,力求减排放、保碳汇、促增效三方极致,打造具有华安特色的地方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