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远离烟草,共护未来”系列活动。
一、净化环境 共护未来
华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执法,通过在中小学校周边食杂店、餐饮店、烟酒店及商场超市等商铺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标语,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强调未成年人吸烟饮酒(以下均含电子烟)的危害,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及其周边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家校联动 亲子禁烟
为了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社会环境,普及烟草的危害,树立父母榜样,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侵害,华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组织了家校联动“守护成长,助守未来”微视频及《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活动。
三、加大宣传 主动拒烟
华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烟草局到华丰中学开展“学会拒绝,不和香烟做朋友”专题法治讲座,通过案例、图片、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展示吸烟的危害,不仅告诫青少年远离烟草,便应争做禁烟小卫士,督促家人少吸烟或不吸烟。
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烟草!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争创一个文明、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