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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华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汤诏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保障法治化发展环境围绕县委县政府“三抓三比十项竞赛”等决策部署,主动对接,落实服务举措。坚持重点打击、平等保护,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严把办案时限、强制措施、追赃挽损等环节,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17。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正兴集团、龙祥实业等非公企业案件,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工业园区、在建重点项目、旧城改造项目等开展调研,针对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环节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同有关部门排查梳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深入开展为台企台商办实事办好事活动,针对辖区13家台资企业开展日常走访调查,结合办案帮助建章立制,协调解决实际问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立县”的绿色发展战略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5人。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同环保、林业、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协作,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开展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题调研,针对非法采砂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全面排查整治。

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围绕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和金砖会晤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线,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件72人,提起公诉135件187人。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从快批捕1起涉案11人的团伙电信诈骗案件,提前介入1起特大非法生产麻黄碱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等制度,特别是对发生在亲属之间以及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办案家访、社会调查,促成当事人和解,对犯罪嫌疑人作宽缓处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共不捕6人,不诉3人。

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室和检察工作联络点,完善巡访、下访、带案访、预约访、进村镇、进家庭、进企业“四访三进”机制,探索与法院、公安、社矫中心建立风险评估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跟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走访救助刑事被害人3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越级上访大整治”活动,共接待群众60余人,化解矛盾10余件次,至今无涉检上访案件,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合司法社工建立关爱帮教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推行“检察+学校”,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宣传周”、“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实现入校开展法治宣传常态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平安春运”专项行动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危险驾驶、黑网吧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落实反腐败斗争新要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更新侦查理念,明晰侦查思路,完善智慧侦查机制,确定“贪渎并查、案双查”的整体工作思路,采取“大自侦、小自侦”模式整合侦查资源,以点带面、挖贪渎犯罪。将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拨付领域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的重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

预防职务犯罪节奏不变。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先后开展精准扶贫领域、基层组织干部换届等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六走进”活动,深入机关、乡镇、学校等开展预防教育40余次。组织被告人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县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取得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结合办案,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部门和人员开展预防调查,帮助建章立制,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强化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和“刑事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发现案源,共立案监督2件4人,追诉漏犯7人,追罪10条,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正或解释26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裁判逐案审查、量刑建议等制度,依法对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1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加强执行监督,开展对县法院涉访“久执不结”案件的专项监督。联合人防、国土部门分别开展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督促收取欠缴费用和规范执法的检察建议7件,均获采纳,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235万余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相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医疗卫生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监管违法行为2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

五、提升司法改革新成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8人、占35.3%,检察辅助人员20人、占39.2%,司法行政人员7人、占13.7%,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积极探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设置10个部门,精简比例达53%。建立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等机制,组建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27个,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侦监、公诉案件21件,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开始凸显、入额院领导办案渐成常态,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稳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的转隶工作。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任务,我院《关于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情况的报告》,得到县委朱百里书记的批示肯定。积极摸排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按照诉前程序要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份,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类罪证据标准、庭前会议制度,深化亲历性办案,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3条、公开法律文书131份。 

六、着眼检察工作新发展,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坚定队伍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加强和完善学习机制,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平台,开展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专题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此项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督查中,得到充分肯定。坚持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推动干警树立公正廉洁、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时代精神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积极探索人才培育机制,搭建实战练训平台,分层次举办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全员素能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选派干警到高等院校及上级院学习培训,参加侦监业务竞赛、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武等活动,引导干警养成学习自觉,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关于重申纪律规矩 强化作风建设的规定》,组织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务督察,严肃整治慵懒散奢问题,提升工作绩效。开展队伍状况分析,建立逐级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工作动态,进行常态化提醒、教育、帮助,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主动报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了解我县的国计民生、社情民意,明确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按时完成人大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代表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办理、反馈。运用手机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报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充分发挥检风检纪监督员作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公开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是全体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与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检察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创先争优意识和精品意识不够强,导致各项检察工作不能齐头并进,发展不平衡,成效不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检察工作总任务,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富美新华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学习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

二是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谋划和运作。重点打击危害经济运行、安全生产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扶贫开发、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犯罪,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延伸恢复性司法领域。

三是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意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侦查、审判、执行等法律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通过督促履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领导带头办案,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

五是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发力、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紧密结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重视业务素能培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尊崇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华安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提升五过硬(P1):“两提升”:即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五过硬”:即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2、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P2):司法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即作出恢复性补偿,切实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3、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P3):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四类轻刑案件,可由犯罪嫌疑人提存赔偿保证金,经检察、公安机关综合审查后,视情节依法作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决定,推动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化解。

4、“大自侦、小自侦”模式(P4):将反贪、反渎、法警大队可用办案力量整合,统筹查办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不再区别科室职能和职务配置,而是根据人员的专业、特点,分成研判组、审讯组、外调组、材料汇总组、笔录组、审查组等,并抽调其他部门干警组成看管组,参照格式化流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进一步整合侦查资源。

5、亲历性办案(P6):书面审查向亲历审查转变,将视野由案卷证据向案件证据拓展,对重大命案、事实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要求办案人员亲历现场复勘核实,对证据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弃微末,多方会商,多面求证,确保证据确实充分,保证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6、逐级谈心谈话制度(P7):为加强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及干警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关心、爱护和帮助干警,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开展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干警逐级谈话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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