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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三举措”深化能动履职,助力司法救助高质效
时间:2024-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金收到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渡过难关,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司法救助对象小王(化名)对上门走访看望的检察官表达着内心的感激。

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救助线索

2022年4月,小王在公司车间上班时,被起重钩下层构件压到,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被认定为工伤。残联在办理小王申请残疾人证的过程中,发现小王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过与华安县检察院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衔接机制,将该线索移送华安县检察院审查办理。控申部门受理后,了解到民事检察部门在帮助小王支持仲裁,根据“跨部门协作机制”,两个部门进行了相关证据材料及信息移交。

办案家访,调查核实救助情况

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受伤前小王婚姻破裂,儿子跟随小王生活,家庭收入来源于小王的务工工资。小王受伤致残后,找不到工作,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经过劳动仲裁后,虽然获得一定的补助,但为了治疗其腿脚,补助款已花费得所剩无几,后期治疗、生活支出及养育儿子均没有保障。华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王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检察机关救助对象,为小王一家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落实办案家访制度,开展案件定期回访,到小王家了解生活情况,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多元帮扶,有效巩固救助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质效,华安县检察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聚力开展综合帮扶。在办案中发现小王符合低保户申请条件,引导其提交申请低保的相关材料,并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快速办理;协调学校定期关注小王儿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并落实相关学习教育的优惠政策;推荐小王参加县残联组织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免费学习技能,提高小王未来的就业和创收能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华安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不断完善多元救助渠道,积极帮助受害人及家属走出困境,把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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